“这二十年来,所有被他残害的家庭,皆可为原告,皆可为证人!”
“本王要让所有人看到,妖魔,并非不可战胜!神佛,也并非高不可攀!”
“我人族的公道,要由我们自己,亲手来讨!”
这番话,不是惊雷,却比惊雷更振聋发聩,在每个村民的心头炸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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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审?
审判一个吃人的妖怪?
在他们的认知里,妖怪要么被更厉害的神仙收走,要么被大英雄打死,何曾听过,要用人的方式,去审判一个妖?
这带给他们的,不只是得救的狂喜,更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,名为“尊严”与“秩序”的震撼。
唐僧站在人群的最后方,他看着李道兴那挺拔如山的背影,看着那些村民眼中,麻木的死水被搅动,从震惊,到迷茫,最终化为一种狂热的火焰。
他忽然间,有些看不懂自己手中的禅杖,也听不懂自己念了半生的经文了。
李道兴的“道”,不是杀戮,不是超脱。
他是在这妖魔横行、神佛冷眼的世间,用剑与火,重新铸就属于“人”的秩序,属于“人”的法理!
这,比念一万遍经文,比渡化一百个恶鬼,更直接,更深刻,也更慈悲。
……
夜,深了。
三天时间,转瞬即逝。
公审的前一夜,李道兴坐在陈家大院的篝火旁,用一块柔软的绸布,一丝不苟地擦拭着天子剑。
程咬金坐在一旁,大口灌着酒,汇报西征军的动向。
就在这时,一个身影,缓缓走到了篝火旁。
是唐僧。
他换上了一身干净的僧袍,神情平静,一双眼眸却比西行路上的任何时候,都要清澈明亮。
他看着李道兴,沉默了许久,然后双手合十,对着李道兴微微躬身。
“王爷,明日公审,贫僧……可否旁听?”
李道兴抬起头,脸上露出一抹笑容,那笑容里,有赞许,也有了然。
他收起绸布,将擦拭得寒光凛凛的天子剑,横放在膝上,然后指了指自己身旁的一个空位。
“圣僧,请坐。”
顿了顿,他将剑尖,遥遥指向村口的方向。
那里,一座由兵士们连夜搭建的高大审判台,已然矗立在月光之下,威严,肃穆。
“你不是来旁听的。”
李道兴的声音很轻,却带着一种不容置喙的力量。
“你是见证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