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巅又给了所有人一边向回走,一边翻找东西的机会。
虽然这些部落里值钱的东西不多,但是等到与那边的马群汇合的时候,每个兵将的脸上也都洋溢起了幸福的笑容。
这一大群驮着粮食的马与那边的马群一汇合。整个马群又要开始骚动。
马这种东西就是群体社会性的动物,每匹马在每个马群里的地位都是固定的。
头马见面,一言不合就是个连踢带咬。而母马虽然没有太大的动作,也是偶尔会有点儿尥蹶子的争抢地位行为。
陶巅看看这群不安分的家伙,指着马群对着自家的马匹道:“去,给我平息暴乱。谁不听话地就咬死它!”
于是乌骓等10多匹马异军突起地冲入这数量为1万多的马群中。一顿烟尘翻滚,马嘶阵阵以后,马群逐渐被平息了暴乱。
陶巅琢磨了一会儿,便让姚筝等人,一人找了一匹头马骑了上去。
大多数的头马平日里都是经常被人骑的,所以对于再次被骑一点儿意见都没有,而少数的则是暴跳如雷,能蹦多高就蹦多高。
像这样的,陶巅就让人花费些时间彻底地将它们给打到了服服帖帖的。
一通忙碌过后,夜色已经不知何时地降临了,陶巅觉得今天一天的收获还酸不错,于是就让所有人都彻底地休息了下来。
最近的那座城池离此地120里左右。如果慢些走的话,两天到;如果快些走的话,那就是得抗住困倦地跑一天一夜。
而且自己还带着那群根本跑不动的牛羊。想一想,还是算了,事不关己,那就悠着点儿地慢些走吧。
于是第二天,第三天,带着一大群拖油瓶,一直晃悠到第4天,陶巅就有些受够了。
早就习惯了怒卷黄尘飞驰去的移动速度,被现在拖家带口地一拖累,陶巅简直是死的心都有了。我这生命里的3天啊,都被这群该杀的玩意儿给浪费了。
“行了,别抱怨了,这不是快到了吗?这些羊都是你的食物,你要宰人家,人家还得跟着你走,人家还没抱怨呢。”清灵随口地回了一句道。
“艹,早知道就把它们都收进空间了。哎!失算啊!”陶巅恨恨地叹了一口气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