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的一方是朱罗王朝的皇室,另一方是大宋的富商之女,当然,由于砚秋隐瞒了自己郡主的身份,所以在整个印度半岛,几乎没有人知道她居然是大宋正儿八经的郡主。
她的父亲是当今大宋皇帝的亲弟弟,只不过后来被贬为庶人了,但她的郡主称号却仍旧保留着。
砚秋也没打算用这个封号来做什么,她觉得自己的诉讼请求有理有据,不需要靠权势来压制别人。
吕院使将几个司法官召集过来之后,把这个案子的情况说了一遍,接着扫了一眼众人说道:“这个案子审理起来会有一定难度,你们看看谁来承担这个案子的审理工作?”
众人一时都没有说话,这时,刚来的司法官龚常平站起身,拱手说道:“要不这个案子交给我吧。”
他刚才听到这个案子的一方,就是他来这里那天,带着浩浩荡荡的嫁妆、源源不断进入京城城门的那位四王妃 —— 大宋的富商之女砚秋,他心里当时就有了主意。
那时候他还在想,该如何攀上这样一位大富大贵的富商。他现在一方面需要投靠有势力的人,另一方面又必须要有钱财支撑,毕竟要想让有权有势的人做自己的靠山,就必须大把花钱。
可他自己没什么钱能做这种事,所以想办法找到一个愿意为他投资的财主,是最好不过的选择。
这个叫砚秋的不是要离婚吗?如果她离婚之后能改嫁给自己,他根本不在乎她二婚的身份,毕竟人家可是十里红妆,那些钱财都让他看得眼晕,单冲着她的钱,他也愿意娶她。
当然,如果对方看不上他,不同意这门婚事,那他也可以通过办理这件案子来拿捏对方,让对方给他送钱。
反正这位王妃有的是钱,之前让人在城门口稍等,每个人都能给十两银子,肯定不会在乎这点钱财 —— 对她来说是九牛一毛,对自己来说,那可就是能否往上爬的天梯,所以不管怎么做,对他来说都是有好处的。
至于朱罗王朝的皇室,那就要看他们的表现了。如果他们也能拿出让自己心动的代价,而原告砚秋又不识趣、不主动送礼的话,那不妨偏向朱罗王朝的皇室。